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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义
  
  “标准化良好行企业”:按照《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运用标准化原理或方法,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已实行标准化管理,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对企业建立的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以及体系运行的效果和标准化管理工作,是否符合《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而实施的评价活动。确认工作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按照广东省质监局粤质监标函〔2009〕388号文的要求,广州市、深圳市质监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确认工作。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分为四级,分别为:A、AA、AAA、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的基本分为400分,加分为100分,总分为500分。其中:基本分达到280分以上的,可评为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基本分达到320分以上,或基本分达到300分以上且总分达到350分以上的,可评为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基本分达到370分以上,或基本分达到360分以上且总分达到420分以上的,可评为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基本分达到390分以上且总分达到450分以上的,或基本分达到380分以上且总分达到460分以上的,可评为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二、作用
  
  由于生产、经营管理需要,企业内部存在大量的标准、规范、程序、工艺卡、指导书等,这些都需要运用系统管理的原理和方法将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标准要素加以识别,建立起科学、系统、清晰企业标准体系,指导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管理。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引导企业提高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贯彻实施《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的基础上,2004年,国家标准委提出了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通过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具体可帮助企业将技术、管理、质量等各个部门实行标准化综合管理,使企业建立一种整体运作、协调发展的管理意识和方式,实现以技术求发展,以质量创品牌,以管理促效益,以标准赢市场的改革创新理念,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减少能耗、保护环境、实现经济效益持续增长的目的。
  
  实例:珠江啤酒股份公司是广东省第一家获得全国第一批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的企业。该公司狠抓各项能耗物耗指标的控制,通过实施标准化管理,确保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整体管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仅降低酒损一项每年就可增加38.26万吨啤酒,相当于一家中型啤酒企业的年产量,而且可以节水16070万立方米、节电9671万千瓦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三、依据
  
  (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农轻[2004]12号);
  
  (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确认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农轻[2004]93号);
  
  (三)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的通知》(粤质监标〔2007〕61号);
  
  (四)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工作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09〕388号);
  
  (五)标准依据是GB/T15496、GB/T15497、GB/T15498、GB/T19273以及GB/T24421.1、GB/T24421.2、GB/T24421.3、GB/T24421.4等系列国家标准。
  
  四、程序
  
  (一)受理创建企业申请及初审:
  
  各区、县级市质监局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申请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的相关材料(创建申请表见附件1)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质监局予以审查。
  
  (二)审查确定创建企业:
  
  对经各区、县级市质监局初审上报的企业创建申请材料,市质监局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确定创建企业名单,以书面形式下达。
  
  (三)内部业务培训与咨询指导:
  
  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前提下,各区、县级市质监局与指导单位协商制定工作计划并共同组织实施,指导单位对企业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导。
  
  (四)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标准体系运行3个月后,自行组织对标准体系的适用性、有效性及标准化体系的运行情况、标准化管理状况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报告格式见附件2)。
  
  (五)受理确认申请:
  
  自通过自我评价之日起,企业标准体系至少再试运行3个月后,方可申请“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确认申请表见附件3)。申请确认材料由各区、县级市质监局受理并负责审查是否符合申请确认条件和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凡符合条件和材料齐全的,由各区、县级市质监局上报市质监局。
  
  (六)组织专家确认:
  
  市质监局对各区、县级市质监局上报的申请确认材料审查通过后,组织由5-7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按照国家标准委制定的《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工作细则》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确认。专家组成员按照“专业对口,随机抽取”的原则从市质监局组建的“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评审专家库中选定。专家确认阶段的时间为1-2天。
  
  (七)审核、报批、发证:
  
  对企业的确认工作完成后,由区、县级市质监局协同指导单位跟进落实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形成确认档案材料,提交市质监局审核并按程序向省质监局报批,由省质监局发证。
  
  (八)复审:
  
  “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申请表见附件4),填写复审申请书向所在地的区、县级市质监局提交,经各区、县级市质监局初审后报市质监局组织开展复审的相关工作。
  
  六、企业创建工作流程
  
  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主要分为五个阶段,具体见以下流程图:
  
  (一)策划阶段


  
  (二)文件编写阶段


  
  (三)企业标准体系试运行阶段


  
  (四)评价与改进阶段



  
  (五)确认阶段


  
  http://m.dayoo.com/122431/122441/122461/201210/15/122461_26743291.htm